很多人問我說,如何輕輕提醒小孩就會聽呢?我想這跟言出必行有一定程度的關係。而教養上的言出必行有兩個準則
1.說---可以做到的
下面有幾個父母親常用但是做不到的恐嚇句型
你再不乖,我就叫警察補你抓走(或關起來),無效的原因是,警察從沒有來抓他。
你再不收玩具,我就把玩具通通丟掉,無效的原因是,玩具從沒有被丟掉過。
以玩具的句型為例,如何改成可以做到的?
你再不收玩具,明天就不能玩!!這個用上了剝奪使用時間的概念,還不錯,但是不一定有效
更有效的是上一篇文章提到的--剝奪顯著增強物的使用時間
例如父母親知道湯瑪士小火車是孩子很喜歡,而且每次都一定會玩得很久很高興的玩具,就可以這樣說
你再不收玩具,明天就不能玩湯瑪士小火車了?這個應該會很有效,如果無效的話,通常有兩個原因,一.這個湯瑪士小火車並不是顯著增強物,二.就是我們下一個要談的
2.做---剛剛說到的
因為父母親不忍心,也沒有辦法做到請警察來抓,或把玩具丟掉,孩子會覺得很本就是騙人。用言語管教上就會逐漸無效,最後每次只能淪於在孩子旁邊或後面,不斷的提醒不要犯錯,如果犯錯就.....,或者是大聲地嘶吼,期待孩子能聽得到你說的話,可是明明他們就不是重聽啊!!所以,沒有收玩具,請一定要執行---明天不能玩湯瑪士小火車。
孩子會反覆測試我們言語的彈性與原則,如果心軟,說太多做不到的懲戒,會讓孩子的管教會越來越辛苦,如果連很簡單的警告,父母親都不忍心執行,那日後的管教就更雪上加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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