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兒童理財10大金錢禁句:4. 錢是不好的東西(金錢是萬惡的淵藪)


新聞與家庭傳達的金錢意義

晚餐後,一家人坐在客廳看著新聞反覆的播送,知名咖啡店長將客戶謀財害命的社會案件,媽媽若有所思的說:「如果那對夫婦不要這麼有錢,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剛上國中的小明說:「原來是這樣。」

爸爸也附議著說:「對啊!!像隔壁的王爺爺死後根本也沒留下甚麼錢,但是他的一對兒子、女兒就為了那麼一點錢每天吵架還動手,最近聽說還要上法院了互告傷害與毀謗呢!!錢啊真不是個好東西!!」小學二年級的妹妹小華,坐在旁邊默默聽著媽媽、爸爸與哥哥的討論與分享。


孩子的金錢價值觀從何而來

根據心理學家Erikson的社會心理發展八階段理論,六歲前的孩子,家庭的父母、主要照顧者與學校,是最主要影響孩子,形塑孩子價值觀的對象

近來3C產品熱賣,加上網路發展頗為迅速,使的媒體及網路世界的力量對孩子價值觀的影響也日益加大!!


是否有對錯

對小明與小華來說,媽媽與爸爸傳達的金錢價值觀是「錢太多很不好,輕則家庭失和,重則被謀財害命

透過自己的價值觀看事情,就好像自己帶著「有色眼鏡」一般,若配戴墨鏡則事情以黑色呈現,若配戴其他顏色則以其他顏色出現,看不清事情的原本樣貌。

戴著「錢不好」的眼鏡看錢,錢就不好,戴著錢好的眼鏡看錢,錢就好,看不清錢原來的本質。

亞伯朗斯基在看,錢在說話(天下文化)說:「錢是一種社會和心理上的概念。無論哪一種形式的貨幣,本身都沒有甚麼價值。它的價值來自於人們的賦予,以及它能讓人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錢很明顯是一種情緒的產物。」


父母可以這樣說:錢是中性的
「你看完這個新聞也聽到王爺爺的案例,你有甚麼感覺呢?」媽媽問起在旁邊默默看著電視的小明,「還沒想到咧」小明腦袋空空的暫時還沒有甚麼想法,爸爸接著說在不同的場合透過不同的人運用,會產生不同的結果,不必然有絕對的好與壞。像陳樹菊阿嬤在市場賣菜雖然沒有賺很多錢,但是她卻省吃儉用的捐錢給大學,捐錢給小學成立急難救助金又蓋了圖書館捐錢給孤兒院,還另外認養了三名孤兒,雖然捐的錢不比郭台銘等大企業多,但卻感動很多人喚醒這個社會樂於助人的風氣最後讓更多人得到幫助。所以錢本身沒有對與錯,正確與否都是人自己的價值觀所賦予。

其實不是金錢是萬惡淵藪,「貪財」財是萬惡之根。有問題的是貪念,使用不正當的態度對待金錢的貪念,才是造成紛爭的原因。


我們應該當金錢的主人,學習正確的認識與使用金錢,而非倒果為因,把因為金錢糾紛所發生的錯誤全都怪罪到錢頭上。

在教養子女的過程中如何在陳述金錢的性質和功能的過程中盡可能保持中性,引導孩子正確的認識金錢的價值和功能,引導孩子思考然後建立自己的金錢觀,是我們做父母的應該努力的方向!!



註:Eriskon社會心理發展八階段理論

§  嬰兒期(01.5):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衝突
此時不要認為嬰兒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動物,只要吃飽不哭就行,這就大錯特錯了。此時是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心理衝突期,因為這期間孩子開始認識人了,當孩子哭或餓時,父母是否出現則是建立信任感的重要問題。信任在人格中形成了"希望"這一品質,它起著增強自我的力量。具有信任感的兒童敢於希望,富於理想,具有強烈的未來定向。反之則不敢希望,時時擔憂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滿足。艾瑞克森把希望定義為:"對自己願望的可實現性的持久信念,反抗黑暗勢力、標誌生命誕 生的怒吼。"
§  兒童期(1.53):自主與害羞和懷疑的衝突
這一時期,兒童掌握了大量的技能,如,爬、走、說話等。更重要的是他們學會了怎樣堅持或放棄,也就是說兒童開始"有意志"地決定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這時候父母與子女的衝突很激烈,也就是第一個反抗期的出現,一方面父母必須承擔起控制兒童行為使之符合社會規範的任務,即養成良好的習慣,如訓練兒童大小便,使他們對骯髒的隨地大小便感到羞恥,訓練他們按時吃飯,節約糧食等;另一方面兒童開始了自主感,他們堅持自己的進食、排泄方式,所以訓練良好的習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時孩子會反復應用:"""我們"""來反抗外界控制,而父母決不能聽之任 之、放任自流,這將不利於兒童的社會化。反之,若過分嚴厲,又會傷害兒童自主感和自我控制能 力。如果父母對兒童的保護或懲罰不當,兒童就會產生懷疑,並感到害羞。因此,把握住""的問題,才有利於在兒童人格內部形成意志品質。艾瑞克森把意志定義為:"不顧不可避免的害羞和懷疑 心理而堅定地自由選擇或自我抑制的決心"
§  學齡初期(35):主動對內疚的衝突
在這一時期如果幼兒表現出的主動探究行為受到鼓勵,幼兒就會形成主動性,這為他將來成為一個有責任感、有創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礎。如果成人譏笑幼兒的獨創行為和想像力,那麼幼兒就會逐漸失去自信心,這使他們更傾向於生活在別人為他們安排好的狹窄圈子裏,缺乏自己開創幸福生 活的主動性。當兒童的主動感超過內疚感時,他們就有了"目的"的品質。艾瑞克森把目的定義為:"一種正視和追求有價值目標的勇氣,這種勇氣不為幼兒想像的失利、罪疚感和懲罰的恐懼所限制"
§  學齡期(612),勤奮對自卑的衝突
這一階段的兒童都應在學校接受教育。學校是訓練兒童適應社會、掌握今後生活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地方。如果他們能順利地完成學習課程,他們就會獲得勤奮感,這使他們在今後的獨立生活和承擔工作任務中充滿信心。反之,就會產生自卑。另外,如果兒童養成了過分看重自己的工作的態度,而對其他方面木然處之,這種人的生活是可悲的。艾瑞克森說:"如果他把工作當成他惟一的任務,把做什麼工作看成是惟一的價值標準,那他就可能成為自己工作技能和老闆們最馴服和最 無思想的奴隸。" 當兒童的勤奮感大於自卑感時,他們就會獲得有"能力"的品質。艾瑞克森說:"能力是不受兒童自卑感削弱的,完成任務所需要的是自由操作的熟練技能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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